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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atricwwe2395 發表於 2013-2-8 19:21

奏鳴曲簡介

奏鳴曲是種器樂音樂的寫作方式,是西方音樂的主要表現方式,從古典音樂時期逐步開始完善。

奏鳴曲一般分為三個部分,呈示部,展開部和再現部,一般包括兩個主題,兩個主題旋律的反復變化和相互對比使音樂的整體效果逐漸增強。奏鳴曲至少有一個樂章,也可以分為幾個樂章。鋼琴奏鳴曲一般分三個部分,但弦樂四重奏和管弦樂奏鳴曲有時分為四個部分,包括尾聲。隨著奏鳴曲式的發展,表現音色和力度的變化形式不斷增加,使音樂的表現力越來越強。許多交響樂都採用奏鳴曲式的方式寫作。

奏鳴曲是由一件獨奏樂器演奏,或由一件獨奏樂器和鋼琴合奏的器樂套曲。所謂器樂套曲,就是包含幾個樂章的樂曲。例如奏鳴曲、交響曲、協奏曲和組曲,一般都有幾個樂章,因此都是器樂套曲。奏鳴曲、交響曲和協奏曲是同一類型的器樂套曲,它們和組曲相比,都有構思縝密、結構嚴謹的特點。

早期的奏鳴曲即十七世紀中葉到十八世紀中葉的奏鳴曲,是一種從複調風格過渡到主調風格的獨奏曲或重奏曲。從使用樂器的多少來分,主要有“二聲部奏鳴曲”和“三聲部奏鳴曲”兩種;從體裁來分,則有“教堂奏鳴曲”和“世俗奏鳴曲”兩種。

教堂奏鳴曲因為過去常在教堂儀式中演奏而得名,但是它在內容上和宗教並沒有直接的聯繫,只是和世俗的室內奏鳴曲比較起來,在風格上和形式上有所區別而已。這種奏鳴曲通常有四個樂章,第一和第三樂章是慢樂章。第二和第四樂章是快樂章,在速度上形成對比。音樂嚴肅穩重,大多表現內在的思想感情。在十八世紀六十年代以後,以上幾種奏鳴曲發展成為近代奏鳴曲。近代奏鳴曲通常包含四個樂章:第一樂章一般是用奏鳴曲式寫成的快板樂章,由以斯卡拉蒂的作品為代表的單樂章奏鳴曲發展而成。

在十八世紀六十年代以後,奏鳴曲發展成為近代奏鳴曲。近代奏鳴曲通常包含四個樂章:第一樂章一般是用奏鳴曲式寫成的快板樂章,由以斯卡拉蒂的作品為代表的單樂章奏鳴曲發展而成。

所謂奏鳴曲式,它的概念不同於奏鳴曲。奏鳴曲,是一種多樂章的大型器樂套曲,而奏鳴曲式則是指大型器樂套曲中某一樂章的曲式結構。

近代奏鳴曲的第二樂章是抒情的慢板樂章,由教堂奏鳴曲的慢樂章發展而成。第三樂章是小步舞曲或諧諧曲,由室內奏鳴曲的舞曲發展而成。第四樂章是快速的終曲,常採用迴旋曲式,由教堂奏鳴曲的快樂章和室內奏鳴曲的快板舞曲發展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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